森林防火期宣传录音广告词

林农朋友们,你们好!现已进入森林防火期,请林农朋友们注意森林防火,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。
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醒你: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,禁止在林区内吸烟、上坟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、烧烤、放孔明灯、烧荒等引发森林火灾行为,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拘留。
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,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,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,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!
涛城镇人民政府、林业站宣
1.不准烧荒烧垦、烧荒积肥、烧地边、山边杂草;
2.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、烧香、放鞭炮;
3.不准在林区吸烟;
4.不准在野外烧蜂、烧蚂蚁、烧火驱兽;
5.不准夜间在林区点明火;
6.不准炼山造林;
7.不准痴、呆、精神病患者、小孩进入林区;
8.不准见火不报、不救;
9.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、生火野炊;
10.不准破坏林长制公示牌、森林防火宣传牌、瞭望台(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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涛城人民政府
林业站宣